卷第五十三事 江安世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江安世。兰溪人。好道士说。受箓于龙虎山张静应天师。受法于南岳黄必美先生。所居曰元潭村。于堂侧建小室。为奉事之所。一日。雨初霁。砌下五色光十数道。直出檐间。或大如椽。或小如竹。莫知其所起。疑有伏宝。命仆斸之。过丈余。无所睹。复填甃之。光出如故。治之以法。又不効。黄先生至其家。为作黄箓醮。埋金龙于甃下。光始绝。尝清旦。入道室焚香。见一石当香案前。周匝皆青苔。石体尚湿。盖方自溪涧出者。江君常时唯用二小童扫洒。他人莫得入。意童为戏。然石甚重。非二人所能举也。不复问。但令舁着门外塘水中。明日如初。又徙置三里外大潭。而扃此室。明日亲启户。石又在焉。默祷于神。书符其上。投之溪流。又明日乃不见。江甚喜。以为蒙符力。殃怪不敢至矣。正对客饭。有物击堂屋上瓦。荦荦有声。坠于廷。验之。盖元所见石。昨符尚存。题其旁云。此符有未是处。反视其背。别一符存焉。与江所书小异。江自度无可奈。乃纳诸室中。久之。得朱书小纸于案。曰。公既无如我何。盍图我昆弟之形。我当助公行法。江祝曰。汝为何神。昆弟有几。作何形相。果能助我行法。当明告我。复有片纸曰。我三灵官也。悉以状貌衣冠告之。江不得已。为图象置坛侧。其家亦时时遇之。由是生计顿替。二年江亡。怪亦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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