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七事 沈押录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绍兴二十七年冬。湖州长兴县沈押录。因公事追赴郡狱。系两月。乃得释。时已逼冬至。沈晚出门。欲通夕步归。虽天气昏暝。不暇止。行四十余里。夜过半。逢一民居。驻立户外。须臾女童开门。问何人。告之故。女曰。村落近多盗。缓急或生事。不若入门内宿。沈亦念不可前进。乃从之。女又曰。娘子今夜独宿后房。君试入。当有好事。沈不答。又言之。沈曰。恰打官方了来。那敢作此罪过。女曰。无妨也。强邀至数四。沈求汤洗足。女童即入。以大盆盛汤付沈。沈洗足已。取腰间小书刀削爪。刀才出鞘。宅与人及盆皆不见。身正坐一冢上。急舍去。乃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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