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二事 衡山民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干道初。元衡山民。以社日祀神。饮酒大醉。至暮独归。跌于田坎水中。恍忽如狂。急缘田塍行。至其家。已闭门矣。扣之不应。身自从隙中能入。妻在床绩麻。二子戏于前。妻时时咄骂其夫暮夜不还舍。民叫曰。我在此。妻殊不闻。继以怒骂。亦不答。民惊曰。得非已死乎。遽趋出。经家先香火位过。望父祖列坐其所。泣拜以告。父曰。勿恐。吾为汝豤土地。即起。俄土地神至。布衫草屦。全如田夫状。具问所以。顾小童令随民去。童秃发赤脚。类牧牛儿。相从出门。寻元路。复至坎下。教民自抱其身。大呼数声。蹶然而寤。时妻以夫深夜在外。倩邻人持火炬求索之。适至其处。遂与俱归。子妇侄张寅说。


如果你对夷坚志全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夷坚志全集》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