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十五事 长乐海寇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绍兴八年。丹阳苏文瓘、为福州长乐令。获海寇二十六人。先是广州估客及部官纲者、凡二十有八人。共僦一舟。舟中篙工柁师、人数略相敌。然皆劲悍不逞。见诸客所赍物厚。阴作意图之。行七八日、相与饮酒大醉。悉害客。反缚投海中。独留两仆使执爨。至长乐境上。双橹折。盗魁使二人往南台市之。因泊浦中以待。时时登岸为盗。且掠居人妇女入船。无日不醉。两仆逸其一。径诣县告焉。尉入村未返。文瓘发巡检兵。自将以往。行九十里。与盗遇。会其醉。尽缚之。还至半道。逢小舟双橹横前。叱问之不敢对。又执以行。无一人漏网者。时张子戬给事致远为帅。命取舟检索。觉柁尾百物萦绕。或入水视之。所杀群尸。并萃其下。僵而不腐。亦不为鱼鳖所伤。张公叹异。亟为敛葬。盗所得物才三日。元未之用也。张庭实德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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