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十二事 张常先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张常先者、嵇仲枢密第三子。凶愎不逊。秦丞相以其父故。超资用之。绍兴二十五年。除江西转运判官。其居在信州。将行。从郡守林景度机假吏卒别墓。怒不设银香炉。捽州指使吴成忠、杖之。林不敢校。赴官三月。为言者论罢。既又坐告讦张魏公生日诗事。削籍编管循州。刑部下信州差一使臣十卒护送。时常先方自豫章归。未至信。信守遣人逆诸途。所谓吴成忠者、偶当行。才被差。不复治装。即日行。遇于三十里间。叱下车。褫其巾。使步于马前。未半舍。困苦不可忍。适逢所善皇甫世通、泣言其情。世通为祈吴生、赂以银二百两。乃得冠巾乘轿。且携二妾俱西。每至宿店。吴生令十卒监常先。同处一房。锁其户。而自据二妾。凡两月。乃至循。时疫疠大作。循民死者十四五。郡守张宁、为治城外台隐堂舍之。常先已病因。居数日愈甚。不暇入城而死。吴生亦继焉。盖复恶已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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