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二十事 兴国狱卒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兴国军司理院。有囚抵法。当陵迟。狱卒李镇行刑。囚告之曰、死不可辞。幸勿断我手。将不利于尔家。镇不听。至市先断其二手。曰、看汝将柰我何。越二日、镇妻生子。两腕之下如截。时王澬稚川为通判。亲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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