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七事 南丰主簿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闽人王某不欲名。为南丰主簿。惑官奴龙莹。遣妻子还乡。独与莹处。知县孙悫谏止之。不肯听。终窃负以逃。继调湖南教授。莹随之官。饮食菜茹。皆资于外庖。一日。莹携粥来。勤渠异常时。王未暇食。忽有煤尘落碗内。命撤之。莹曰、但去其污处足矣。何必弃。强王必使食。王怒曰、既不以为嫌。汝自啖之。莹亦不可。王愈忿。适一犬自前过。乃翻粥地上。纵使食。须臾间犬吐黑血。宛转而死。王诘其事。莹曰、粥自外入。非知其然也。命呼庖者。庖者曰、每日实供粥。旦独却。回云宅内己自办之。原粥尚在。可具验也。遂穷搜室中。得所煮钵。莹始色变。执送府讯鞫。服与候兵通。欲置药毒主翁。然后罄家赀以嫁。及议罪。以未成减等。杖脊而已。此可为后生之戒。非落尘赐佑。王其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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