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尹文端公说二事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乾隆十五年,尹文端公总督陕西。苏州顾某者,为绥德州知州,貌素丰。是年九月,顾赴西安求见,则羸已甚。尹公疑其病,问之。顾跪而请曰:“某生平读书,从不信鬼神事,况敢妄言于大人前耶!今旦暮将死,不敢不告为身后计。

    本年五月初七日,清晨起坐书斋,见一人青衣皂帽持帖入曰:“某官请公会讯,备骑在门。‘视其帖,同寅汤┉也。某即上马出城。北行三十里,至公廨,有古衣冠者迎揖曰:”所以屈公至者,为欲造姓名册送上帝,须与公会办。’某未答,旁一吏跪启:“册草创未就,须八月二十四日方可誉清。‘古衣冠者目皂衣人送某还,约至期勿爽。某复上马,行三十里,入署,见己身僵卧床上,妻子号泣于旁。皂衣者推某身自其口入,格格然如不可复合,四肢筋骨五脏之间,酸楚莫状。

    苏醒后始进米饮,自此部署公私。至八月二十四日,晨起即具衣冠,诀别幕友妻子,泣嘱曰:“尸勿寒,且缓殓。‘至午昏晕,类中风者。果皂衣人来,引至前处。古衣冠者坐堂上,列两几于前,如世间会审状,吏逐名点唱,无相识者。至第三名,即本州之皂隶某也;第八十五名,本州之柬房吏某也;其余人,眼中虽甚熟悉,而不知姓名。呼二人到案前问之,亦云:”不知何以到此。’古衣冠者笑曰:“公何问耶?公永当在此共事,自然具晓一切。‘问:”来当何时?’曰:‘今年十月初七日,公趁此时速归部署家事可也。’复拱手别,苏醒如故,身之狼狈,尤甚于前。未几,此县大疫,一吏一役俱染疫亡。今已九月,死期不远,故来诀别大人。“尹公慰之再三,泣拜去。

    明年正月,尹公巡边,过绥德州,内幕许孝章者,素知其事,方留心访顾,而顾仍无恙,来谒于辕,体充实如故。公戏之曰:“鬼言何以灵于吏役而不灵于汝耶?”顾叩头谢恩,亦不解其何故。

    公督陕时,按华阴县某禀启曰:“为触犯妖神陈情禀死事:卑职三厅前有古槐一株,遮房甚黑,意欲伐之。而邑中吏役佥曰:”是树有神,伐之不可。‘某不信,伐之,并掘其根。根尽,见鲜肉一方;肉下有画一幅,画赤身女子横卧。

    卑职心恶之,焚其画,以肉饲犬。是夜,觉神魂不宁,无病而憔悴日甚,恶声汹汹,目无见而耳有闻,自知不久人世,乞大人别委署篆者来。“尹公得禀,袖之与幕客传观曰:”此等禀帖,作何批发?“言未毕,华阴县报病故文书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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