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黑煞神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桐城农民汪廷佐,耕双冈圩。发一古墓。得古鼎、铜镜等物。携归家,置镜几上,彻夜通明,以为宝也,与其妻加爱护焉。

    亡何,汪入街市,路见狰狞黑面者,长丈余,拳殴之曰:“我黑煞神也,汝盗陆小姐墓,当死。小姐乃元元年安徽太守陆公女。陆作官有善政,小姐夭亡,上帝怜之,嘱我营护其坟,命小姐往徽州司一路痘疫事。汝敢乘我与小姐外出,而盗其所有耶!”言毕,仆地昏迷,路人舁之至家,疽发于背。小姐亦附其妻身大骂。举家哀求,欲延高僧为设斋醮。小姐曰:“不必,汝村农无知。既自知罪,但速将鼎、镜等物送归原所,别买棺安葬我骨,可以恕汝。但我已为冥司痘神,应享香火,此段公案,须立一碑,晓示村民,永照灵应。城中贡士姚先生翌佐,人品端方,人所敬信,须往求其作记,方免汝死。”汪叩头曰:“前发墓时,但见鼎镜等物,实不见有骸骨。此时虽买新棺,将从何处检小姐骨耶?”小姐曰:“我年少女子,骨脆,岁又久远,故已化矣。然我骨所化之土,坚洁不污,有金色光。汝往坑中取土,映日视之,便有识别,可以改葬。”汪如其言,试之果然,即为礼葬。往告姚贡生,姚亦夜有所梦,乃作记立碑,而汪疽愈。

    此事江宁太守章公攀桂所言。章,桐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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