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刘贵孙凤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阜阳王尹,遣家人刘贵偕役孙凤至江宁公干。凤素强悍,好管世上不平事。

    正月二日,贵邀凤晨饮淮清桥,凤于稠人中戟手骂曰:“新岁非索债之时,酒店非肆殴之地,渠可欺,我不可欺!”为扯拽卫护之状。同伴不解其故,方欲问之,凤忽瞑目云:“彼负我债,我迟至数十年,踪迹七千馀里,今才获之。干汝何事,乃为放去?汝既放彼,汝当代偿。”语毕,自批其颊,众共持之。俄而口涎目瞪,颓然倒地,众舁之旋寓。

    少顷苏云:“我入店见市中一人,额有血痕,状类乞丐,手ㄏ一儒生讨债,捶吐交下。儒生不胜痛,遍向市人求救,无一应者。我心不平,忿然大骂。其人惊释手,儒生趋避我右。其人来夺,我拳挥之。格斗间,儒生遂走,不知所往。

    不料索债人遂为我祟,然彼时不备,故为所欺。今若再来,当痛捶之。“因以马鞭自卫。众见其无恙,稍稍散去,惟贵与同处。

    抵暮。凤语贵曰:“其人至门外矣。”方执鞭欲起,而手足皆若被缚,批颊詈骂如前。贵窘揖凤而言曰:“汝为何人?渠负汝何债,我当代偿。”凤曰:“我名王保定,儒生名朱祥,前世负我身价,非钱债也。本今无干,凤不合强预他人事,故我怒而凌之。承汝代偿,果丰,足我勾当,我即去;否则,并将及汝。”

    贵大恐,广集同伴,买冥镪数万。烧毕,乃向贵拱手作谢状曰:“十年后再获儒生,还须拉凤作证。”于是凤苏起,而神色散瘁,无复从前矫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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