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血见愁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吴文学耀延,少游京师,寓徽州会馆。馆中前厅三楹最宏敞;旁有东、西厢,亦颇洁净;最后数椽,多栽树木。有李守备者,先占前厅,吴因所带人少,住东厢中。守备悬刀柱间,刀突然出鞘,吴惊起视刀。守备曰:“我曾挂此刀出征西藏,血人甚多,颇有神灵。每出鞘,必有事,今宜祭之。”呼其仆杀鸡取血买烧酒,洒刀而祭。

    日正午,吴望见后屋有蓝色衣者逾墙入,心疑白撞贼,往搜,无人。吴惭眼花,笑曰:“我年末四十,而视茫茫耶?”须叟,有乡试客范某携行李及其奴从大门入,曰:“我亦徽州人,到此觅栖息所。”吴引至后房,曰:“此处甚佳,但墙低,外即市街,虑有贼匪,夜宜慎之。”范视守备刀笑曰:“借公刀防贼。”

    守备解与之。乘烛而寝,未二鼓,范见墙外一蓝衣人开窗入。范呼奴起,奴所见同,遂拔刀砍之,似有格斗者。奴尽力挥刀,良久,觉背后有抱其腰而摇手者曰:“是我也,勿斫!勿斫!”声似主人。奴急放刀回顾,烛光中,范已浑身血流,奄然仆地矣。

    吴与守备闻呼号声,往视之,得其故,大骇,曰:“奴杀主人,律应凌迟。

    范奴以救主之故,而为鬼所弄,奈何?盍趁其主人之未死,取亲笔为信,以宽奴罪。“急取纸笔与范。范忍痛书”奴误伤“,三字未毕,而血流不止。吴之苍头某曰:”墙下有草名‘鬼见愁’,何不采傅之?“如其言,范血渐止,竟得不死。吴与守备念同乡之情,共捐费助其还乡。

    未半月,吴苍头溲于墙下,有大掌批其颊曰:“我自报冤,与汝何干,而卖弄‘血见愁’耶!”视之。即蓝衣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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