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僵尸贪财受累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绍兴王生某,食饩有年,村中富家延之为师。因屋宇湫隘,适相距里许有新室求售者,遂买使居,且曰:“家中摒挡未尽,学徒暨馆童辈明晨进馆,先生一夜独眠,能无惧乎?”王自负胆壮,且新室也,何畏之有,乃命童携茗具引至书斋。

    王周视室内毕,复至门前徙倚。时已夜矣,月色大明,见山下爝火荧荧。趋往视之,光出一白木棺中。王念:此鬼磷耶?色宜碧。而焰带微赤,得无为金银气乎?快《智囊》所载:有胡人数辈凶服舆榇而藁葬城外者,捕人迹之,榇中皆黄白也。此棺毋乃类是?幸无人,可攫而取也。遂取石块击去其钉,从棺后推卸其盖,则赫然一尸,面青紫而腹膨亨,麻冠草履。越俗:凡父母在堂而子先亡者,例以此殓。王愕然退缩,每一缩则尸一跃,再缩而尸蹶然起。王尽力狂奔,尸自后追之。王入户登楼,闭门下键。喘息甫定,疑尸已去,开窗视之。窗启而尸昂首大喜,从外跃入。连叩门,不得入。忽大声悲呼,三呼而诸门洞开,若有启之者,遂登楼。王无奈何,持木棍待之。尸甫上,即击以棍,中其肩,所挂银锭散落于地,尸俯而拾取。王趁其伛偻时,尽力推之,尸滚楼下。旋闻鸡啼,从此寂无声响矣。

    明日视之,尸跌伤腿骨,横卧于地,遂召众人扛而焚之。王叹曰:“我以贪故,招尸上楼;尸以贪故,被火烧毁。鬼尚不可贪,而况于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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