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当行利人事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诩 书名:戒庵老人漫笔

    宋大观中,有士人买靴于铺翁,见其父葬时一靴,怪问其故,铺翁云官员携来修者。候之,来者果士人父,士人拜,不顾,取靴而去。士人追逐数里,泣呼求教言,父曰:「尔可学镇江太守葛繁。」士人遂往谒繁,因问何以为幽冥所重,繁曰:「予始者,日行一利人事,后或一或二三或十,今四十年矣,未尝少废。」又问:「何以为利人事?」繁指坐间蹋子曰:「此物置之不正,则蹙人足,予为正之。若遇人渴,予与杯水。如此类者,随事而利之,无贵贱可行也。」元时王绍文临终,书示其子孙语云:「利人之事,可周旋处,虽独力,亦当自为;害人之事,于戏谑中,虽一念,不可妄发。」夫利人济物,幽明一辙。而今之子弟往往好行小慧以卤怖人为快者,独何心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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