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清季内务府之豪侈

类别:子部 作者:清·佚名 书名:杌近志

    前清时,内务府员,各库库丁,吏、户两部书吏,其豪长皆岁入数十万。然其人率不事家人生产,每岁所得,悉糜于声色狗马诸玩好。故凡歌楼妓馆中传呼某某等至,则群呼大爷或二爷,其音盈耳,如向日六部司员之参谒堂官然,其乞怜之状可掬也。内务府员多豪举,继三文某其尤也。继三故内务大臣继录弟,以八千金为花宝琴脱籍,以三千金为翠云脱籍,又以巨金为银福、红宝脱籍,费累巨万。而其平日无夕不在勾栏中,每夕必费数百金。旁观者无不张目咋舌,而继出之怡然,不以为异也。文某不眷眷于妓馆,专以狎优为事。光绪中叶,伶之稍有声誉者,皆文某为之脱籍,每费必万金,其豪侈真不可思议。大凡国之将亡,必有灭亡之道。当时书吏及内府员贪黩侈汰如此,而台谏诸公,乃视为当然,不一参劾。天怒于上,民怨于下,有国如此,其能幸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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