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四 聚财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杏溪浣香主人 书名:紫闺秘书

    聚财者。非聚之以求五金八石之药。食前方丈之荣。盖欲求鼎器。以全长生之道。积柴米。以和至珍之剂;置丹室。以存至净之体。具香帛。以告至尊之神。此数者。非财用则无所措手足矣。故《经》云。欲求天上宝。须用世间财。吁。有法无财。难成矣哉。


如果你对紫闺秘书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紫闺秘书》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