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招提

类别:子部 作者:宋·黄朝英 书名:缃素杂记

    唐会昌五年七月,上都、东都两街各寺留僧三十人,节度诸州各一寺三等。七年八月毁招提、兰若四万余品。余案《会要》云:“大历二年,薛平奏请赐中条山兰若额为大和寺。”盖官赐额者为寺,私造者为招提、兰若,杜牧《杭州南亭记》所谓“山台野邑”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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