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祭文张绎

类别:子部 作者:宋·程颢、程颐 书名:二程遗书

    鸣呼!利害生于身,礼义根于心。伊此心丧于利害,而礼义以为虚也,故先生踽踽独行斯世,一作于世。而众乃以为迂也。惟尚德者以为卓绝之行,而忠信者以为孚也;立义者以为不可犯,而达权者以为不可拘也。在吾先生,曾何有意?心与道合,一作道会。泯然无际。无欲可以系羁兮,自克者知其难也;不立意以为言兮,知言者识其要也。德輶如毛,毛犹有伦;无声无臭,夫何可亲?鸣呼!先生之道,不可得而名也;一作某等不得而名也。伊言者反以为病兮,此心终不得而形也。惟泰山惟,一作维。以为高兮,日月以为明也;春风以为和兮,严霜以为清也。

    在昔诸儒,各行其志;或得于数,或观于礼;学者趣之,一作趋之。世济其美。独吾先生,澹乎无味;得味之真,死其乃已。

    自某之见,一作某等受教。七年于兹;含孕化育,以蕃以滋。天地其容我兮,父母其生之;君亲其临我兮,夫子其成之。欲报之心,何日忘之?先生有言,一本上有昔字。见于文字者有七分之心,绘于丹青者有七分之仪。七分之仪,固不可益;七分之心,犹或可推。而今而后,将筑室于伊、雒之滨,望先生之墓,以毕吾此生也。一无吾字。

    鸣呼!夫子没而微言绝,则固不可得而闻也。一本上有某等字。然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而百物生。惟与二三子,一本无此五字,有“益当”字。洗心去智,格物去意,期默契斯道,在先生为未亡也。鸣呼!二三子之志,一作某等之志。不待物而后见;先生之行,不待诔而后徵;然而山颓梁坏,何以寄情?凄风一奠,敬祖于庭;百年之恨,併此以倾。

    尹子曰:先生之葬,洛人畏人党,无敢送者,故祭文惟张绎、范域、孟厚及焞四人。乙夜,有素衣白马至者,视之,邵溥也,乃附名焉。盖溥亦有所畏而薄暮出城,是以后。又按:语录云:先生以易传授门人曰:“只说得七分,学者更须自体究。”故祭文有七分之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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