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改过说二

类别:子部 作者:明·刘宗周 书名:人谱

    人心自真而之妄,非有妄也,但自明而之暗耳。暗则成妄,如魑魅不能昼见。然人无有过而不自知者,其为本体之明,固未尝息也。一面明,一面暗,究也明不胜暗,故真不胜妄,则过始有不及改者矣。非惟不改,又从而文之,是暗中加暗、妄中加妄也。故学在去蔽,不必除妄。

    孟子言:「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以喻人心明暗之机,极为亲切。盖本心常明,而不能不受暗于过,明处是心,暗处是过。明中有暗,暗中有明,明中之暗即是过,暗中之明即是改,手势如此亲切。但常人之心,虽明亦暗,故知过而归之文过,病不在暗中,反在明中。君子之心,虽暗亦明,故就明中用个提醒法,立地与之扩充去,得力仍在明中也。乃夫子则曰内自讼,一似十分用力。然正谓两造当庭,抵死雠对,止求个十分明白。才明白,便无事也。如一事有过,直勘到事前之心果是如何。一念有过,直勘到念后之事更当何如。如此反复推勘,讨个分晓,当必有怡然以冰释者矣。《大易》言补过,亦谓此心一经缺陷,便立刻与之补出,归于圆满,正圆满此旭日光明耳。若只是皮面补缀,头痛救头,足痛救足,败缺难掩,而弥缝日甚,仍谓之文过而已。

    虽然,人固有有过而不自知者矣。昔者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然则学者虚心逊志,时务察言观色,以辅吾所知之不逮,尤有不容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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