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离下艮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一明 书名:孔易阐真

    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旅者,过而不留也。上离火,下艮山,是山上有火也。山上之火,燃不多时,一过而已,旅之象也。君子有见于此,知狱事关乎人之性命,治狱不明,则冤屈难伸;用刑不当,则殃及无辜。以是傚火之灼明,明辨其屈直,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在负罪者,甘于受罚,傚山之敦厚,谨慎其刑,法可轻则轻,可减则减,在执法者用刑不滥,既明且慎,随治随结,不留疑狱而过于苛刻也。修道之用明者,所以破妄也。谨慎而不过用其明者,所以养真也。明之慎之,妄去真存,可以住火停轮,去有为而就无为,亦如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倘不知止足,琐琐不休,既无妄而又招妄,反起心病,何得到一了百当地位哉?卦象山上有火,山为体而火为用,可明则明,可止则止,明不离止,自明明德而止于至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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