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蒙 诚明篇第六

类别:子部 作者:宋·张载 书名:张载集摘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义命合一存乎理,仁智合一存乎圣,动静合一存乎神,阴阳合一存乎道,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诚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故君子诚之为贵。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故曰“不诚无物”。

    “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末如之何矣。

    天能谓性,人谋谓能。大人尽性,不以天能为能而以人谋为能,故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尽性然后知生无所得则死无所丧。

    未尝无之谓体,体之谓性。

    天所性者通极于道,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天所命者通极于性,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学也。性通乎气之外,命行乎气之内,气无内外,假有形而言尔。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尽其性然后能至于命。

    知性知天,则阴阳、鬼神皆吾分内尔。

    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纳不二也。

    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尔。明天人之本无二。

    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与!

    性其总,合尔也;命其受,有则也;不极总之要,则不至受之分,尽性穷理而不可变,乃吾则也。天所自不能已者谓命,物所不能无感者谓性。虽然,圣人犹不以所可忧而同其无忧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湛一,气之本;攻取,气之欲。口腹于饮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知德者属厌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丧本焉尔。

    心能尽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检其心,“非道弘人”也。

    尽其性能尽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莫不性诸道,命诸天。我体物未尝遗,物体我知其不遗也。至于命,然后能成己成物,不失其道。

    以生为性,既不通画夜之道,且人与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诋。

    性于人无不善,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过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命于人无不正,系其顺与不顺而已,行险以侥幸,不顺命者也。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性未成则善恶混,故叠叠而继善者斯为善矣。恶尽去则善因以成,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也”。

    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故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悦且通,则天下必归焉;不归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与继世之君也。“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正谓天理驯致,非气禀当然,非志意所与也;必曰“舜禹”云者,余非乘势则求焉者也。

    利者为神,滞者为物。是故风雷有象,不速于心,心御见闻,不弘于性。

    上智下愚,习与性相远既甚而不可变者也。

    纤恶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有思虑知识,则丧其天矣。君子所性,与天地同流异行而已焉。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天理者时义而已。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

    和乐,道之端乎!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

    莫非天也,阳明胜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领恶而全好者,其必由学乎!

    不诚不庄,可谓之尽性穷理乎?性之德也未尝伪且慢,故知不免乎伪慢者,未尝知其性也。

    勉而后诚庄,非性也;不勉而诚庄,所谓“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与!

    生直理顺,则吉凶莫非正也;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则免难于苟也。

    “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以伪也。至诚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顺性命之理,则所谓吉凶,莫非正也;逆理则凶为自取,吉其险幸也。

    “莫非命也,顺受其正”,顺性命之理,则得性命之正,灭理穷欲,人为之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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