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武王伐纣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武王伐商,杀纣而立其子武庚,宗庙不毁,社稷不迁,时殷未尝亡也。所以异乎曩日者,不朝诸侯,不有天下而巳。故《书序》言:“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又言:“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是则殷之亡其天下也,在纣之自燔;而亡其国也,在武庚之见杀。盖武庚之存殷者,犹十有余年,使武庚不畔,则殷其不黜矣。

    武王克商,天下大定,裂土奠国。乃不以其故都封周之臣,而仍以卦武庚,降在侯国,而犹得守先人之故土。武王无富天下之心,而不以叛逆之事疑其子孙,所以异乎后世之篡弑其君者,于此可见矣。乃武庚既畔,乃命微子启代殷,而必于宋焉,谓大火之祀,商人是因,弗迁其地也。是以知古圣王之征诛也,取天下而不取其国,诛其君,吊其民,而存先世之宗祀焉斯已矣。武王岂不知商之臣民,其不愿为周者,皆故都之人,公族、世家之所萃,流风善政之所存,一有不靖,易为摇动,而必以卦其遗胤。盖不以畔逆疑其子孙,而明告万世以取天下者,无灭国之义也。故宋公朝周,则曰“臣”也;周人待之,则曰“客”也。自天下言之,则侯服于周也;自其国人言之,则以商之臣事商之君,无变于其初也。平王以下;去微子之世远矣,而曰“孝惠取于商”,曰“天之弃商久矣”,曰“利以伐姜,不利子商”,吾是以知宋之得为商也。盖自武庚诛而宋复卦,于是商人晓然知武王、周公之心,而君臣上下各止其所,无复有恐怼不平之意。与后世之人主一战取人之国,而毁其宗庙,迁其重器者异矣。

    或曰:迁殷顽民于雒邑何与?曰:以“顽民”为商俗靡之民者,先儒解误也。盖古先王之用兵也,不杀而待人也仁。东征之役,其诛者事主一人,武庚而已;谋主一人,管叔而巳。下此而囚,下此而降,下此而迁。而所谓顽民者,皆畔逆之徒也。无连坐并诛之法,而又不何以复置之殷都,是不得不迁而又原其心。不忍弃之四裔,故于雒邑;又不忍斥言其畔,故止曰“殷顽民”。其与乎畔而迁者,大抵皆商之世臣大族;而其不与乎畔而留于殷者,如祝佗所谓“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氏、樊氏、饥氏、终葵氏”是也,非尽一国而迁之也。或曰:何以知其为畔党也?曰:以召公之言仇民知之,不畔何以言仇?非敌百姓也,古圣王无与一国为仇者也。

    上古以来,无杀君之事。汤之于桀也,放之而已。使纣不自焚,武王未必不以汤之所以桀者待纣;纣而自焚也,此武王之不幸也。当时八百诸侯,虽并有除残之志,然一闻其君之见杀,则天下之人亦且恫疑震骇,而不能无归过于武王,此伯夷所以斥言其暴也。及其反商之政,封殷之后人,而无利于其土地焉,天下于是知武王之兵非得巳也,然后乃安于纣之亡,而不以为周师之过,故《箕子之歌》怨狡童,而已无余恨焉。非伯夷亲而箕子疏,又非武王始暴而终仁也,其时异也。

    《多士》之书:“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曰:”非我小国,敢弋殷命。‘“亡国之民而号之”商王士“,新朝之主而自称”我小国“,以天下为公,而不没其旧日之名分,殷人以此中心悦而诚服。”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其始基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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