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州县界域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自古以来,画疆分邑必相比附,天下皆然。乃今则州县所属乡村,有去治三四百里者,有城门之外为邻属者,则幅员不可不更也。下わ在渭北而并于渭南,美原在北山而并于富平,若此之类,俱宜复设。而大名县距府七里,可以省入元城,则大小不可不均也。管辖之地多有隔越,如南宫、威县之间,有新河县。地;清河、威县之间,有冠县。地;郓城、范县之间,有邹县,地;清州之益都等县俱有高苑地;淮安之宿迁县有开封之祥符县地;大同之灵丘、广昌二县中间有顺天之宛平县地。或距县一二百里,或隔三四州里,薮奸诲逋,恒必由之。而甚则有如沈丘之县署,地粮乃隶于汝阳者,则错互不可不正也。卫所之屯,有在三四百里之外,与民地相错,浸久而迷其版籍,则军民不可不清也。水滨之地消长不常,如蒲州之西门外三里,即以补朝邑之坍,使陕西之人越河而佃,至于争斗杀伤,则事变不可不通也。《周礼。形方氏》:“掌制邦国之地域,而正其封疆,无有华离之地。”有王者作,谓宜遣使分按郡邑,图写地形,奠以山川,正以经界,地邑民居必参相得,庶乎狱讼衰而风俗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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