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秦纪会稽山刻石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秦始皇刻石凡六,皆铺张其灭六王、并天下之事。其言黔首风俗,在泰山则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在褐石门则云:“男乐其畴,女修其业。”如此而已。惟会稽一刻其辞曰:“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男女挈诚。夫为寄瑕,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何其繁而不杀也?考之《国语》,自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後,惟恐国人之不善,故令壮者无取老妇,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内传》子胥之言亦曰:“越十年,生聚。”《吴越春秋》至谓勾践以寡妇淫过犯,皆输山上;士有忧思者,令游山上,以喜其意。当其时盖欲民之多,而不复禁其淫。传至六国之末,而其风犹在。故始皇为之厉禁,而特著于刻石之文。以此与灭六王并天下之事并提而论,且不著之于燕、齐,而独著之于越,然则秦之任刑虽过,而其坊民正俗之意固未始异于三王也。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世之儒者言及于秦,即以为亡国之法,亦未之深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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