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以字为讳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古人敬其名,则无有不称字者。《颜氏家训》曰:“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吕後微时,尝字高祖为季。汉袁种,字其叔父盎曰丝。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故有讳其名而并讳其字者,《三国志。司马朗传》:“年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常林传》:”年七岁,有父党造门,问:“林伯先在否?‘林不答。客曰:”何不拜’林曰:“虽当下拜,临子字父,何拜之有!‘”《晋书。儒林刘兆传》:“尝有人著靴骑驴至兆门外,曰:”吾欲见刘延世。’兆儒德道素,青州无称其字者,门人大怒,兆曰:“听前。‘”《旧唐书。韩愈传》:“拜中书舍人,有不悦愈者,言愈前左降为江陵椽曹,荆南节度使裴均馆之,颇厚。近者均于锷还省父,愈为序饯锷,仍呼其字。此论喧于朝列,坐是改太子右庶子。”至于山阳公《载记》言:“马超降蜀,尝呼先生字,关羽怒,请杀之。”此则面呼人主之字,又不可以常侪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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