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对襟衣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

    《大祖实录》:“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禁官民步卒人等服对襟衣。惟骑马许服,以便于乘马故也。其不应服而服者罪之。”今之罩甲即对襟衣也。《戒庵漫笔》云:“罩甲之制,比甲稍长,比袄减短。正德间,创自武宗。近日士大夫有服者。”按《说文》:“无袂衣谓之衤。”赵宦光曰:“半臂衣也。武士谓之蔽甲,方俗谓之披袄。小者曰背子。”即此制也,《魏志。杨阜传》:“阜尝见明帝著帽披缥绞半袖,问帝曰:”此于礼何法服也?‘“则当时已有此制。○左衽宋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云:”陈益为奉使金国属官,过滹沱光武庙,见塑像左衽。“岳珂《程史》云:”至涟水,宣圣殿像左衽。泗洲塔院设五百应真像,或塑或刻,皆左衽。“此制盖金人为之,迄于明初而未尽除。其见于《实录》者,永乐八年抚安山东给事中王释之奏,宣德七年河南彰德府林县训导杜本之奏,正统十三年山西绛县训导张斡之奏,屡奉明旨而未即改正。

    《丧大记》:“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注:“左衽,社乡左,反生时也。”正义曰:“衽,衣襟也。生乡右,左手解,抽带便也。死则襟乡左,示不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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