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禁毁淫祠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之馀

    《汉桓帝纪》:“延嘉八年四月丁丑,坏郡国诸房祀。”

    《後汉书》:“栾巴为豫章太守,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尝破赀产以祈祷,巴素有道术,能役鬼神,乃悉毁坏房祠,剪理奸诬。(房祀谓为房堂而祀。)于是妖异自消,百姓始颇为惧,终皆安之。”

    《晋书载记》:“石勒禁州郡诸祠堂非正典者,皆除之。其能兴云致雨,有益于百姓者,郡县更为立祠堂,植嘉树,准岳读以下为差等。”

    《宋书武帝纪》:永初二年四月己卯,诏曰:“淫祠惑民费财,前典所绝,可并下在所,除诸房庙。其先贤及以勋德立词者,不在此例。”

    《南史上神念传》:“梁时为青、冀二州刺史,性刚正,所更州郡,必禁止淫祀。时青州东北有石鹿山,临海,先有神庙,妖巫欺惑百姓,远近祈祷,糜费极多。及神念至,便令毁撤,风俗遂改。”

    《宋书礼志》:“城阳国人以刘章有功于汉,为之立祠,青州诸郡转相仿效,济南尤甚。至魏武帝为济南相,皆毁绝之。及秉大政,普加除剪,世之淫祠遂绝。至文帝黄初五年十一月,诏曰:‘先王制祠,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川泽,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代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为令。’明帝青龙元年,又诏:‘郡国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祀。’”

    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诏:“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读名山川泽,各有定制,所以报阴阳之功,而当幽明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故祝史荐而无愧词,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氏信道不笃,潜礼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求幸,妖妄相煽,舍正为邪,故魏朝疾之。其按旧礼,具为之制,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而妖淫之鬼,不乱其间。”

    二年正月,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攘祠。”诏曰:“不在词典,除之。”

    宋武帝永初二年四月,诏:“淫词自蒋子文以下,皆除之。其先贤及以勋德立祠者,不在此例。”普禁淫祠,由是蒋子文以下祠并皆毁绝。孝武孝建初,更修起蒋山词,所在山川渐皆修复。明帝立九州庙于鸡笼山,大聚群神。蒋侯,宋代稍加爵,位至相国、大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钟山王。苏侯膘骑大将军。四方诸神威加爵秩。

    魏肃宗神龟二年十二月,诏除淫祠,焚诸杂神、于文之庙。

    《旧唐书狄仁杰传》:“为冬官侍郎,充江南巡抚使。吴楚俗多淫祠,仁杰奏毁一千七百所,唯留夏禹、吴太伯,季礼,伍员四祠。”

    《于頔传》:“为苏州刺史,吴俗事鬼。頔疾其淫祠废生业,神字皆撤去,唯太伯、伍员等三数庙存焉。

    《宋史陈希亮传》:以殿中丞知鄠县。毁淫祠数百区,勒巫为农者七十馀家。

    《太原志》:秦伟,三原人。正德中,为山西参政,毁淫祠百余区,凡佛像、圣母及大山,二郎,无孑遗者。

    林俊为云南副使,滇崇释,信鬼。鹤庆玄化寺,称有话佛,岁时士女会集,争以金泥其面。後按部至,焚之,得金数百两,输之官。毁淫祠三百六十区,所在学宫敝,以其材修之。

    (原按:以上原误,删去待补)王沈《魏书》:“初,城阳景王刘章以有功于汉,故其国为立祠,青州诸郡转相仿效,济南尤甚,至五百余祠。贾人或假二千石舆服,导从作乐,奢侈日甚,民坐穷困,历世长吏无敢禁绝者。太祖(太祖,曹操,为济南相。)到,皆毁坏祠屋,止绝官吏民不得祀祠。及至秉政,遂除奸邪鬼神之事,世之淫祠由此遂绝,”

    《抱朴子》:“第五公诛除妖道,而既寿且贵。宋庐江罢绝山祭,而福禄永终。文翁破水灵之庙,而身吉民安。魏武禁淫祠之俗,而洪庆来假。”

    《华阳国志》:王浚为益州刺史。“蜀中山川神祠皆种松柏,浚以为非礼,皆废坏烧除,取其松柏为舟船,唯不毁禹王词及汉武帝祠。又禁民作巫咒。于是蜀无淫祀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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