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春秋时月并书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春秋时月并书,于古未之见。考之尚书,如泰誓,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金縢,秋,大熟,未获。言时则不言月。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太甲中,惟三祀十有二月朔。武成,惟一月壬辰。康诰,惟三月哉生魄。召诰,三月惟丙午胐。多士,惟三月。多方,惟五月丁亥。顾命,惟四月哉生魄。毕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胐。言月则不言时。【原注】朱文公答林择之,亦有古史例不书时之说。其它钟鼎古文多如此。春秋独并举时月者,以其为编年之史,有时有月有日,多是义例所存,不容于阙一也。【原注】或疑夫子特笔,是不然。旧史既以春秋为名,自当书时。且如隐公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不容二年书春,元年乃不书春。是知谓以时冠月出于夫子者,非也。

    建子之月而书春,此周人谓之春矣。后汉书陈宠传曰,天正建子,周以为春。元熊朋来五经说曰,阳生于子即为春,阴生于午即为秋,此之谓天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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