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赵盾弑其君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此董狐之直笔也。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此董狐之巽辞也。传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为越境,乃免谬矣。穿之弑,盾主之也,讨穿犹不得免也。君臣之义无逃于天地之间,而可逃之境外乎?【杨氏曰】司马昭即诛贾充,仍不免弑君之号。

    临于周庙【汝成案】哀公二年传文,敢昭告皇祖文王。此衍于字。

    襄公十二年,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杜氏以为文王庙也。昭公十八年,郑子产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杜氏以为厉王庙也。传曰,郑祖厉王。【原注】宣公十二年,郑伯逆楚子之辞曰,微福于厉宣桓武。而哀公二年蒯聩之祷亦云敢昭告于皇祖文王。夫诸侯不得祖天子而有庙焉,何曰,此庙也,非祖也。【杨氏曰】支子不祭,义又云何?公庙之设于私家,自三桓始也,孰谓祖则不得,庙则得乎?始封之君谓之祖。虽然,伯禽为文王之孙,郑桓为厉王之子,其就封而之国也,将何祭哉?天下有无祖考之人乎?而况于有土者乎!意者特立一庙以祀文王、厉王,而谓之周庙欤?汉时有郡国庙,其亦仿古而为之欤?【原注】汉高帝令诸侯王都皆立大上皇庙,盖亦以天下不可有无庙之诸侯主也。薄昭与淮南厉王书曰,臣之所见,高皇帝之神必不庙食于大王之手。明白。【全氏曰】愚谓周礼散亡,此必有大宗伯之明文。许令诸侯各立所出先王之庙,而特不以之入五庙。盖周礼之别庙,以义考之,自属多有。假如周公之会于东都,则别有祊在郑国。而况天子巡狩,属车所过,身后自皆有庙,则各令同姓诸侯司之。不然,反不如周公矣。汉人郡国皆立高皇庙,其遗意也。【王氏曰】汉人郊祀,渎乱无理。元帝好儒,贡禹、韦玄成、匡衡等相继为公卿。禹建言,汉家宗庙,祭祀多不应古礼。上是其言。后玄成丞相议罢郡国庙,自太上皇、孝惠帝诸园寝庙皆罢。愚谓韦匡,庸相也;贡谷,陋儒也。然郊祀赖其驳正,古制获存,是其所长。

    竹书纪年,成王十三年夏六月,鲁大禘于周公庙。按二十一年,周文公薨于丰。周公未薨,何以有庙?盖周庙也。【原注】公字衍。是则始封之君有庙,亦可因此而知禘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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