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妻之党虽亲弗主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此文以姑姊妹发端,以戒人不可主姑姊妹之夫之丧也。夫宁使疏远之族人与邻家里尹,而不使妻之党为之主,圣人盖己逆知后世必有如王莽假母后之权,行居摄之事,而篡汉家之统,而豫为之坊者矣。别内外,定嫌疑,自天子至于庶人,一也。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是恶知礼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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