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去兵去食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国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备乃弓矢,锻乃戈矛,砺乃锋刃,无敢不善。国所以足兵,而不待淮夷之役也。苟其事变之来而有所不及备,则●鉏白梃可以为兵,而不可阙食以修兵矣。糠核草根可以为食,而不可弃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于张空弮,罗雀鼠,而民无贰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结其心乎?此又权于缓急轻重之间,而为不得已之计也。明此义,则国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庙,至于舆台牧圉之贱莫不亲其上,死其长,所谓圣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岂非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挞秦楚,亦是可以无待于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谓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谁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礼司右五兵注引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诘尔戎兵诘此兵也,踊跃用兵用此兵也。无以铸兵【原注】左氏僖公十八年传。铸此兵也。秦汉以下,始谓执兵之人为兵。如信陵君得选兵八万人,项羽将诸侯兵三十余万,见于太史公之书,而五经无此语也。

    以执兵之人为兵,犹之以被甲之士为甲。公羊传,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原注】闵公二年。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原注】定公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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