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费惠公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孟子费惠公注,惠公,费邑之君。按春秋时有两费,其一见左传成公十三年,晋侯使吕相绝秦曰,殄灭我费滑。注,滑国都于费,今河南缑氏县。【原注】庄公十六年滑伯注同。昭公二十六年,王次于滑。注,滑,周地,本郑邑。襄公十八年,楚蒍子冯、公子格率锐师侵费滑,盖本一地,秦灭之而后属晋耳。【原注】女叔侯对平公曰,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其一僖公元年,公赐季友汉阳之田及费。齐乘,费城,在费县西北二十里,鲁季氏邑。【原注】汉梁相费泛碑云,其先季友为鲁大夫,有功,封费,因以为姓。按隐公元年已有费伯,即费●父。在子思时,滑国之费其亡久矣,疑即季氏之后,而僭称公者。鲁连子称陆子谓齐●王曰,鲁费之众臣甲舍于襄贲。而楚人对顷襄王有邹费郯邳,殆所谓泗上十二诸侯者邪?

    仁山金氏曰,费本鲁季氏之私邑,而孟子称小国之君,曾子书亦有费君、费子之称。盖季氏专鲁,而自春秋以后,计必自据其邑,如附庸之国矣。大夫之为诸侯,不待三晋而始,然其来亦渐矣。

    季氏之于鲁,但出君而不敢立君,但分国而不敢篡位,愈于晋卫多矣。故曰,鲁犹秉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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