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秦纪会稽山刻石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秦始皇刻石凡六,皆铺张其灭六王、并天下之事。其言黔首风俗,在泰山则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在碣石门则云,男乐其畴,女修其业。如此而已。惟会稽一刻其辞曰,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豭,【原注】正义曰,豭,牡猪也。左氏定公十四年传,既定尔娄猪,盍归我艾豭?寄豭者,谓淫于他室。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原注】邵氏曰,母云者,母之也。咸化廉清。何其繁而不杀也?考之国语,自越王句践栖于会稽之后,惟恐国人之不蕃,故令壮者无取老妇,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内传子胥之言亦曰,越十年,生聚。吴越春秋至谓句践以寡妇淫泆过犯,皆输山上。士有忧思者,令游山上,以喜其意。当其时盖欲民之多,而不复禁其淫泆。传至六国之末,而其风犹在。故始皇为之厉禁,而特着于刻石之文。以此与灭六王并天下之事并提而论,且不着之于燕齐,而独着之于越,然则秦之任刑虽过,而其坊民正俗之意固未始异于三王也。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世之儒者言及于秦,即以为亡国之法,亦未之深考乎?【汝成案】先生颇取秦法,其言政事急于综核名实,稍杂申韩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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