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丁忧交代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昔时见有司丁父母忧,闻讣奔丧,不出半月。近议必令交代,方许离任。至有欠库未补,服阕犹不得归者。是则钱粮为重,伦纪为轻,既乖宰物之方,复失使臣之礼。其弊之由,始于刻削太过。盖昔者钱粮掌于县丞,案牍掌于主簿,税课掌于大使,【原注】余家有嘉靖年买地文契,皆用税课司印,万历后用县印。为令者稽其要而无所与焉。又皆俸足以赡其用,而不取之于库藏。故闻讣遄行,无所留滞,而亦不见有那移侵欠之事。今则州县之中,锥刃之末上尽取之,而大吏之诛求尤苦不给,库藏罄乏,报以虚文。至于近年,天下无完库矣。即勒令交代,亦不过应之以虚文,徒滋不孝之官,而无益于国计盈虚之数也。呜呼!君人者,亦知养廉为致孝之源乎?

    陶侃谓王贡曰,杜弢为益州刺史,盗用库钱,父死不奔丧。卿本佳人,何为随之也?天下安有白头贼乎?贡遂来降,而弢败走。今日居官之辈大半皆如杜弢,然如此之人作贼,亦不能成也。

    史言,梁高祖丁文皇帝【原注】高祖父丹阳尹顺之。忧时,为齐随王镇西咨议参军,在荆镇仿佛奉问,便投剑星驰,不复寝食,倍道前行,愤风惊浪,不暂停止。及居帝位,立七庙,月中再过。每至展拜,常涕泗滂沱,哀动左右。然则明王孝治天下,而不遗小国之臣,必有使之各尽其情者矣。

    洪武八年八月戊辰,诏百官,闻父母丧者,不待报,许即去官。时北平按察司佥事吕本言,近制,士大夫出仕在外,闻父母之丧,必待移文原籍审核,俟其还报,然后奔丧。臣窃以为中外官吏去乡,或一二千里,或且万里。及其文移往覆,近者弥月,远者半年,使为人子者衔哀待报。比还家,则殡葬已毕,岂惟莫睹父母容体,虽棺柩亦有不及见者。揆之子情,深可怜悯。臣请自今官吏,若遇亲丧,许令其家属陈于官,移文任所,令其奔赴,然后核实。庶人子得尽送终之礼,而朝廷孝理之道彰矣。上然之,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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