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别录八 ◎公移一 ○告谕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王明阳集

    告谕百姓,风俗不美,乱所由兴。今民穷苦已甚,而又竞为淫侈,岂不重自困乏。夫民习染既久,亦难一旦尽变,吾姑就其易改者,渐次诲尔:

    吾民居丧不得用鼓乐,为佛事,竭赀分帛,费财于无用之地,而俭于其亲之身,投之水火,亦独何心!病者宜求医药,不得听信邪术,专事巫祷。嫁娶之家,丰俭称赀,不得计论聘财妆奁,不得大会宾客,酒食连朝。亲戚随时相问,惟贵诚心实礼,不得徒师虚文,为送节等名目,奢靡相尚。街市村坊,不得迎神赛会,百千成群。凡此皆靡费无益。有不率教者,十家牌邻互相纠察;容隐不举正者,十家均罪。

    尔民之中岂无忠信循理之人,顾一齐众楚,寡不胜众,不知违弃礼法之可耻,而惟虑市井小人之非笑,此亦岂独尔民之罪,有司者教导之不明与有责焉。至于孝亲敬长、守身奉法、讲信修睦、息讼罢争之类,已尝屡有告示,恳切开谕,尔民其听吾诲尔,益敦毋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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