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别录十 ◎公移三 ○批立社学师耆老名呈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王明阳集

    (嘉靖七年正月)

    据思明府申称:“要令土人谭埂⑺毡爰右陨缪师名号;乡老黄永坚加以耆老名号。”看得教民成俗,莫先于学。然须诚爱恻怛,实有视民如子之心,乃能涵育薰陶,委曲开导,使之感发兴起;不然则是未信而劳其民,反以为厉己矣。据本县所申,是亦良法,但须行以实心,节用爱民,施为有渐,不致徒饰一时之名,务垂百年之泽始可。该道守巡官仍加劳来匡直,开其不逮。备行该府查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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