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别录十 ◎公移三 ○揭阳县主簿季本乡约呈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王明阳集

    (四月)

    据揭阳县主簿季本呈为乡约事。足见爱人之诚心,亲民之实学,不卑小官,克勤细务,使为有司者,皆能以是实心修举,下民焉有不被其泽,风俗焉有不归于厚者乎!但本官见留军门听用,该县若无委官相继督理,未免一暴十寒;况本院近行十家牌谕,虽经各府县编报,然访询其实,类是虚文搪塞;且编写人丁,惟在查考善恶,乃闻加以义勇之名,未免生事扰众,已失本院息盗安民之意。访得潮州府通判张继芳持身端确,行事详审,仰该府掌印官将发去牌式,再行晓谕所属,就委张继芳遍历属县,督令各该县官勤加操演,务要不失本院立法初意。仍先将牌谕所开事理,再四绸绎,必须明白透彻,真如出自己心,庶几运用皆有脉络,而施为得其调理。该县乡约仰委县丞曹森管理,毋令废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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