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续编三 ○祭陈判官文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王明阳集

    维嘉靖七年月日,钦差总制四省军务新建伯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差南宁府推官冯衡,南宁卫指挥王佐,致祭于已故德庆州陈判官之墓。

    往年罗滂、渌水诸贼为地方患害,判官尝与已故指挥李松议设墟场以制御贼党,安靖地方,殚心竭力,尽忠国事,人皆知之。然其时百姓虽稍赖以宁,而各贼之不得肆其凶虐者,嫉恨日深。其后不幸判官与李松竟为贼首赵木子等所害。以忠受祸,心事未由暴白。连年官府亦欲为之讨贼雪愤,然以地方多事之故,又恐锋刃所加,玉石无分,滥及良善,是以因循未即进兵。今贼首赵木子等已为该道官兵用计擒获,明正典刑。松与判官之忠勤益以彰著。已特遣官以赵木子等各贼首级祭告于李松之墓矣。今复遣南宁府卫官祭告于判官之墓。死而有知,亦可以少泄连年忠愤不平之气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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