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续编六 ○批东乡叛民投顺状词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王明阳集

    (四月初九日)

    据东乡县民陈和等连名诉,看得朝廷添设县治,本图以便地方而顺民情,但割小益大,安仁之民既称偏损,亦宜为之处分。在官府自有通融裁制,各民惟宜听顺,果有未当,又可从容告理;而乃辄称背抗,稔恶屡年,愈抚愈甚,不得已而有擒捕之举,亦惟彰国法,禁顽梗,小惩大戒,期在安缉抚定,非必杀为快也。今各民既来投顺,官府岂欲过求,但未审诚伪,恐因擒捕势迫,暂来投顺,以求延缓,亦未可知。仰按察司会同都、布二司,将各情词备加详审,及查立县始末缘由,其各都图,应否归附某县;各县粮差,应否作何区处;各民违抗逃叛之罪,应否作何理断;通行议处呈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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