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孟 ○不淂于心不可

类别:子部 作者:明·章世纯 书名:章大力先生稿

    章世纯

    告子不动心之术、大较而已疵矣、夫气可勿求、心可不求乎、此其说之不全者也、君子之治道术也、有所就于一端、亦必可全于他端、徒求一偏之利、则所败多矣、告子求心不动、则制之于心、以为心不动而自吐、气为应心之物、而非所从事、言不淂而心且惑、言亦感心之端、而姑所可置、两言者。告子所以成其说废其一则其说不立若以圣贤之道加之此无所施可否者也姑就告子而为之律夫可不可亦未定之言也理有浅深之分经于浅而后至深、当未至于深之域其先亦有淂失之可辨论有详略之旨、度于略而后至详、当□及于详之地其中已有是非之可言分于浅与略者。此可不可之太分也。分于深与详者。此可不可之微分也。如从肤浅以决事恕以存偏至之理、取大略而为言、宽以收同异之见、则告子之不淂于心勿求于气者、亦大分之所取也。然则告子之说遂当子。非也。告子之道。持两端相足而全告子之说亦两端相质而败彼所谓心动而不淂求助乎气者将专求之于心也彼所谓专求之心者置一切淂不淂于度外不以自疑也。而吾有以折之人心独立而言与气为对气之不振与言之失衷此相与为类者也气不振而但求之心与言失衷而但求之心此则未离乎其类也既曰不淂于心。勿求于气。则伹可曰不淂于心勿求于言也今曰不淂于言勿求于心是犹曰不淂于气勿求于心也故告子之说自相攻而败者也勿求于已者之所以可即勿求于心者之所以不可矣勿求于气者之犹为仅可即不求于心者之所以必不可矣且又论之、告子之不淂于言者已之言乎人之言乎心者与言相依者也。心依言以出入。而置言以别其事是使心无体用之备也心者与人通流者也。心同人以自广。而外一切以守其内是使心无天下之全也一失于言。而不淂于心之用。与不淂其心之全皆直可为不淂于心耳夫失与淂各归其分失之于此者求之于此不淂于心而顾可不求之心哉不淂于言者、其为说之□也、不淂于行与不淂于世者又皆其说之所包也、推而言之、又尽将以一意立界、而绝其相难之端、天下又亯□丸淂而难之、尽告子之道、桀纣不足为也、其于以不动心、容可自成其所见、其伤害于大道岂少哉、即不至乎深与详之分。而其说亦败矣。

    就孟子语意论。则告子两项俱不可。就大力语意论。则告子只合成一个不可。徒增枝叶混话耳。 【 艾千子】

    此大力弄巧作辨。即禅家杀活纵夺之法。先说破都不可。是杀法。前半放可字。是活法。趁他可处尽个尽。是纵法。即从可字杀出不可来。是夺法。原非并合两项成一个不可也。千子误会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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