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集卷之八 ○谕俗四条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阳明先生文集

    【丁丑】

    为善之人非独其宗族亲戚爱之朋友乡党敬之虽鬼神亦阴相之为恶之人非独其宗族亲戚叛之朋友乡党怨之虽鬼神亦阴殛之故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见人之为善我必爱之我能为善人岂有不爱我者乎见人之为不善我必恶之我苟为不善人岂有不恶我者乎故凶人之为不善至于陨身亡家而不悟者由其不能自反也

    今人不忍一言之忿或争铢两之利遂相构讼夫我欲求胜于彼则彼亦欲求胜于我雠雠相报遂至破家荡产祸贻子孙岂若含忍退让使乡里称为善人长者子孙亦蒙其庇乎

    今人为子孙计或至谋人之业夺人之产日夜营营无所不至昔人谓为子孙作马牛然身没未寒而业已属之他人雠家群起而报复子孙反受其殃是殆为子孙作蛇蝎也吁可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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