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语录 书累语简端录(三)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畿 书名:龙溪王先生全集

    下学而上达二句

    上达只在下学中。口之可言,力之可致,心思之可及,虽至极精极微,皆下学事。口之所不能言,力之所不能致,心思之所不能及,谓之上达。石居引天德王道、阴阳迭运莫知其神为证,似不切。其曰:“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夫子之上达也;“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夫子之下学也。故曰:“知我者其天乎!”亦是四时百物即天命所在、显微无间之义。

    疾没世章

    先师云:“称是名称其实之称。没世而名不称,生犹可补,死则无及也。故以为疾。”

    大德章

    石居引心斋之言曰:“大德不逾闲,守经之谓也;小德出入,行权以正其经也。”意亦好。然经权无定位,大德亦有行权时,小德亦有守经时,未可执一。吾人但得大端头脑是当,小小节目或出或入,不必尽同,同归一是而已。子夏之学,谨守节目,未透大德机关,此或悟后语。若以小德出入为疵,似过求。

    大人章

    赤子之心,纯一无伪,无智巧,无技能,神气日足,智慧日生,才能自长,非有所加也。大人通达万变,惟不失此而已。若不待神气之足,而助之生长,强开其知识、益其技能,是凿窍混沌,非徒无益,而反害之也。收其放心,是失后功夫;不失,是未尝放也。

    口之于味章

    此是孟子发明性命合一之学。性是心之生机,命是心之天则。口之欲味,目之欲色,耳之欲声,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五者,性之不容已者也,然有命存焉,立命所以尽性,苟纵其性而不知节,则天则毁矣。是认欲为性,不知天命之性,故曰不谓性也。仁属于父子,义属于君臣,礼属于宾主,智属于贤者,圣人属于天道,五者,命之不容已者也,然有性存焉,尽性所以立命,苟委于命而不知反,则生机息,是认数为命,而不知天性之命,故曰不谓命也。由前言之,以命为重,而性归于命,不可得而纵也;由后言之,以性为重,而命归于性,不可得而委也。抑扬反复,见性之本善,力救告子杨墨陂淫蔽陷之失。夫食色之性,同于犬羊,是不知命也;仁义之害,至于无父无君,是不知性也。正人心、息邪说,孟子救世之功,至比于遏洪水、驱猛兽,功不在禹下,非空言也。若谓养则付命于天,道则责成于己,分属气质义理之性,非合一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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