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治家 勿使妾操家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双节堂庸训

    吾越作妾,类皆大家婢女。过江吴产,多以室女为之。然亦小家女也,素无姆教。明理达义,百无二三,全赖正室拊循化诲,苟因正室愿朴或衰老,令妾主持内政,必有不知大礼之处。若正室无子,以有子之妾操家,势且尾大不掉,害有不可胜言者,终非其子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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