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治家 勿欠额赋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双节堂庸训

    国课早完,民之职也。黯者、疲者,率属户书捺搁,不即依限完纳。究之延欠,不过半年,终须全完。先费贿托之资,后受差追之扰,是谓至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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