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蕃后 宜令知用财之道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汪辉祖 书名:双节堂庸训

    财之宜用与用之宜俭,前已详哉言之。但应用不应用之故,须令子弟从幼明晰。能于不必用财(如僭分、继富等类)及万万不可用财(如缠头、赌博等类)之处,无所摇惑,则有用之财不致浪费。遇有当用(如嫁婚、医药、丧祭、赠遗等类)之处,方可取给裕如,于心无疚。

    昔吾越有达官公子,务为豪侈,积负数千金,将鬻产以偿。受产者约日成交,公子张筵款接,薄暮未至。居间人出视,则布衣草履,为阍者所拒,仁候门外半日矣。导之入曰:“此某也。”公子敬而礼之。宴毕赠以仪曰:“先生教我,不敢弃产。”居间人询其故,曰:“彼力能受吾产,尚刻苦如此。吾罪过,何面目见先人。”遂痛改前之所为,出衣饰尽偿宿负,谢门下客,减奴仆,节日用,讫为保家令子。今已再传,犹袭其余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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