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卑弱第一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弘谋 书名:教女遗规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齐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塼,明其习劳,主执勤也。齐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不自矜夸,有恶莫辞不自饰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卑弱下人也。晚寝早作,不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音极烦重也易;所作必成, 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之可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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