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和叔妹第七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弘谋 书名:教女遗规

    妇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爱己也;舅姑之爱己,由叔妹之誉己也。由此言之,我之臧否毁誉,一由叔妹。叔妹之心。不可失也。人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亲,其蔽也哉。自非圣人,鲜能无过,故颜子贵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贰,而况于妇人者也。虽以贤女之行,聪哲之性,其能备乎?故室人和,则谤掩,内外离,则过扬,此必然之势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可以截金铁。”同心之言,其臭气也,如兰,此之谓也。夫叔妹者,体敌而分尊,恩疎而义亲。若淑嫒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笃好,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彰,而瑕过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声誉曜于邑邻,休光延于父母。若夫愚蠢之人,于叔则托名以自高,于妹则因宠以骄盈。骄盈既施,何和之有?恩义既乖,何誉之臻?是以美隐而过宣,姑忿而夫愠,毁訾音子,谤言也,布于中外,耻辱集于厥身,进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荣辱之本,而显显扬否之基也,可不慎欤?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谦则德之柄,顺则妇之行,知斯二者,足以和矣。《诗》云:“在彼无恶,在此无射。”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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