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中 母道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弘谋 书名:教女遗规

    母不取其慈,而取其教。溺爱姑息,教所难也。继母不责其教,而责其慈。忌嫌憎恶,慈所难也。慈母不传,而慈继母传。为继母者可以省矣。乳保列于八母,故亦附焉。

    礼母,教子以礼,正家以礼者也。若孟母礼不足以尽之。而事归于礼,故以礼名。

    孟母仉音掌氏,舍近墓,孟子少嬉戏,为墓间事。母曰:“此非吾所居。”乃去舍市傍,孟子嬉戏,为贾音古人衒卖事.母曰:“此非吾所居。”复徙舍学宫之傍,孟子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母曰:“可矣。”遂居之。及孟子长,学六艺而归。母方绩,问学所至。孟子曰:“自若也。”母以刀断其织,曰:“子废学,若吾断斯织也,夫君子学以立名,问则广知,奈何废之?”孟子惧,旦夕勤学。

    正母,望子以正者也。无儿女子之情,惟道义是责。

    王孙贾年十五,事齐闵王。国乱,闵王见杀,国人不讨贼。王孙母谓贾曰:“汝朝出而不还,则吾倚门而望汝;暮出而不还,则吾倚闾而望汝。今汝事王,王出走,汝不知其处,尚何归乎?”贾乃入市中,令百姓曰:“淖音闹齿乱国杀王,欲与我诛之者右袒。”市人从者四百人,刺淖齿而杀之。君子谓王孙母义而能教。《诗》云:“教诲尔子,式谷似之。”此之谓也。

    吕氏曰:世之爱子者,多欲保全其身。至见危授命,则深悲而固止之。岂知不义而生,不若成仁而死哉!王孙母以求君望其子,宁失倚门之望焉。贤哉!母也善用爱矣。

    陆续母,治家有法。续为太守尹兴门下掾。时楚王英谋反,事连续,诣洛阳诏狱。续母自吴达洛阳,无缘见续,但作食馈之。续对食,悲泣不自胜。使者问故,续曰:“母来,不得相见耳。”问何以知之,续曰:“此食,母所饷也。吾母切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是以知之。”使者以闻,特赦之。

    吕氏曰:人未有心正而事邪者,亦未有事慎而心苟者,陆母葱肉两事而平生之端方,言动之敬慎,可类推矣。吾取为妇人法。

    范旁母有贤行。汉灵帝建宁中,大诛党人,诏捕滂。滂诣狱,其母就之诀。滂白母曰:“仲博滂弟字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滂父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

    吕氏曰:滂当乱世,而高论以速凶,处小人,而激清以乐死,狷介之流也,吾深惜之。惟是名寿不可兼得,妙合知足之旨,而慨然割爱,无儿女子之情,母也贤乎哉!

    刘安世除谏官,未拜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儿不肖,使居言路。谏官须明目张胆,以身任国,脱有触忤,祸谴立至。主上方以孝治天下,若以老母辞,当可免。”母曰:“不然。吾闻谏官为天子诤臣,汝父平生欲为之而弗得。汝幸居此地,当捐身以报国恩。使得罪流放,无问远近,吾当从汝所之。”安世受命,是以正色立朝,面折廷争,人目之为殿上虎。

    吕氏曰:安富贯,保身家,此妇人常态也。安世之母以捐身报国望其子,可谓知大义矣。

    仁母,以慈祥教子者也。一念阴德,及于万姓。

    雋不疑为京兆尹,行县录囚还,其母辄问。有所平反,母喜笑,饭食言语,异于他时。或无所出,母怒,为之不食。由是不疑为吏不残,君子谓不疑母能以仁教。

    严延年母,生五男。延年为河南太守,所在名为严能。冬月论囚,流血数里,河南号曰屠伯。其母常从东海来,欲就延年,腊到洛阳,适见报囚,母大惊,便止都亭,不肯入府。延年出至都亭谒,闭阁不见。延年免冠顿首阁下,母乃见之,因责数延年曰:“幸备郡守,专治千里。不闻仁义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顾多刑杀以致威,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延年服罪,顿首谢。将归,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自意,老当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东海为汝扫除墓地耳。”遂去。后岁余,延年弃市,东海莫不称母贤智。

    吕氏曰:天道好生,雋、严二母,皆明于天道者也。至于仁义教化、全安愚民二语,贤哉!严妪,可为民父母之训辞矣。

    欧阳修母郑氏,家素贫无资,亲教公读书。以获画地,教公书字。尝谓曰:“汝父尝夜览囚册,屡废而叹。吾问之,曰:‘死狱也,求其生不得耳。’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耶,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余恨矣。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岂天道哉?’”修服之终身。

    公母,责子而不责人者也。世皆私其女,而尤人无已,不公甚矣。今取其可法者。

    张待制夫人鲁氏,申国夫人之姊也,最钟爱其女。然居常至微细事,教之必有法度。如饮食之类,饭羹许更益,鱼肉不更进也及幼女嫁吕荣公,一日夫人来视女,见舍后有锅釜之类,大不乐,谓申国夫人曰:“岂可使小儿辈私作饮食,坏家法耶?”其严如此。

    吕氏曰:妇人之于女也,在家恣其言动,以嬉狎为懽,既嫁美其衣食,惟餍足是遂,见姑便以锅釜,惟知感恩,又安问家法可否耶?若鲁氏者,可为妇人爱女之法。

    廉母,以贪戒子者也。妇人廉,世所希,故录之。

    陶侃母湛氏,生侃而贫。每纺绩资给之,使结胜已者。宾至。辄欸廷不厌.一日大雪,鄱阳孝廉范逵宿焉。母乃彻所卧新荐,自剉给其马。又密截发,卖以供殽馔。逵闻之,叹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侃后为浔阳县吏,监鱼梁,以一缶鲊遣母。母封还,以书责侃曰:“尔为吏不廉,是吾忧也。”

    吕氏曰:余读《诗》,见鸡鸣,妇人欲成夫德,至解難佩”。陶母爱子,剉荐断发以延客,不更切哉?子也何以慰母心,友也何以答母意乎?世之好客如陶母者诚稀,而号称契知者,果能益人之子,足以当陶母之情否耶?吾欲为之流涕。

    唐崔元暐,母卢氏,尝戒元暐曰:“吾闻姨兄辛元驭云:‘儿子从宦者,有人来云,贫乏不自存,此是好消息。若赀货充足,裘马轻肥,此是恶消息。’吾尝以为确论。比见亲表中仕宦者,务多财以奉亲,而其亲不究所从来,但以为喜。若出乎祿廪,可矣。不然,何异盗乎?纵无大咎,独不内愧于心?汝今为吏,不务洁清,无以戴天履地,宜识吾意。”故元暐所至,以清白名。

    吕氏曰:廉母多矣,未有如崔氏教子之明切者,吾取之以为仕训。

    严母,威克厥爱者也。有父道焉。

    吴贺母谢氏,每贺与宾客语,辄于屏间窃听之。一日贺言人长短,谢闻之怒,笞贺一百。或曰:“臧否士之常。而笞之若是?”谢曰:“爱其女者,当求三复白圭之士妻之。今独产一子,使知义命,而出语忘亲,岂可久之道哉?!”因泣不食。贺恐惧,自是谨默。

    吕氏曰:亡身之祸,言居其九。正使义所当言,杀身何恤!而平居谈短论长,直讦丑诋,自求切齿腐心之恨,祸将焉逃?吴母教子,可谓知所重矣,滂母有遗恨哉!

    陈尧咨母冯氏,有贤德。尧咨善射,为荆南太守。秩满归竭其母,母曰:“尔典名藩,有何异改?”对曰::“州当孔道,过客以儿善射,莫不叹服。”母曰:“忠孝以辅国,尔父之训也。尔不行仁政,以善化民。顾专卒伍一夫之技,岂父之训哉?”因击以杖,金鱼佩袋坠地。

    吕氏曰:严明哉!陈母。知善射非太守之职,可不谓明乎?子为达宦,而犹以杖击之,可不谓严乎?迂者以从子之义责母,谬矣。子正母从。母正子从。

    伊川先生曰:“吾母侯夫人仁恕宽厚。抚养诸庶,不异己出。从叔幼孤,夫人存视,常均己子。治家有法,不严而整。不喜笞扑下人,视小奴婢如儿女。诸子或加呵责,必戒之曰:‘贵贱虽殊,人则一也。汝如是大时,能为此事否?’先公凡有所怒,必为之宽解。惟诸儿有过,则不掩也。尝曰:‘子之不肖,由母蔽其过,而父不知耳。’夫人男子六人,所存惟二,亦不姑息。才数岁,行或跌音牒,仆也,家人走前扶抱,夫人呵责曰:‘汝若安徐,宁至跌乎?’每食尝置之坐侧。食絮羹,即叱之曰:‘幼求称欲,长当何如?’虽童仆有过,不令以恶言骂之。故颐兄弟,平生于饮食衣服无所择,不恶骂,教使然也。与人争忿,虽直必责之曰:‘患汝不能屈,不患不能伸耳。’及稍长,使从善师友,虽居贫,子欲延客,则喜而为之。”

    吕氏曰:庶子从叔,妇人所厌恶者也,夫人视如己子;幼子,妇人所溺爱者也,夫人待若严师;小臧获,妇人所责备者也,夫人不轻笞扑,慈而正,严而恩,二子皆为大儒,有自哉。

    宋吕荣公母,申国夫人,性严有法。虽甚爱公,然教公事事循蹈规矩。甫十岁,祁寒暑雨,侍立终日。不命之坐,不敢坐也。日必冠带以见长者,平居虽甚热,在父母长者之侧,不得去巾袜,衣服惟谨。行步出入,无得入茶肆酒肆。市井里巷之语,郑卫之音,未尝一经于耳。不正之书,非礼之色,未尝一接于目。故公德器成就,大异于人。

    吕氏曰:善教子者,一严之外无他术;善用严者,一慎之外无他道。今人教子,每事疏忽宽纵,不耐留心,及德性已坏,而笞扑日加,徒令伤恩,无救于晚,视申国夫人,可以悟矣。

    智母,达于利害之故者也

    孙叔敖为儿时,出游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见其母而泣,母问故,对曰:“吾闻见两头蛇者死,今者出游见之。其母曰:“蛇安在?”对曰:“吾恐他人复见,杀而埋之。”其母曰:“汝不死矣。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德弭众妖,仁除百祸,书不云乎?皇天无亲。堆德是辅,尔默矣,必兴于楚。”及叔敖长,为令尹,君子谓叔敖之母知天道。

    吕氏曰:天道好生,敖母奚取于埋蛇之儿乎?盖杀害人者以全人,阴德奠大焉。世有容保凶顽,殃贼良弱,不肯除害去恶,而自附于仁者,其未知埋蛇之义欤。

    慈继母,恩及前子者也。

    齐义继母,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斗死于道,二子立其傍,吏坐焉。兄曰:“我杀之。”弟曰:“我杀之。”期年不决,言之王。王曰:“皆赦之,是纵有罪。皆罪之,是诛无辜。”使相问其母,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曰:“何谓也?”母曰:“少者,妾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属妾曰:‘善视之。’妾既诺矣,岂可以忘?且杀兄活弟,是废公也。背言忘信,是欺死也。”因泣下沾襟。相告王,皆赦之,尊其母曰义母。

    吕氏曰:继母视前子,仇雠也,彼其先吾子之年,共吾子之业,又虑为吾子他日害,虽前子孝养恭诚,未必肯谅其心,而恒不乐其有,况肯救其死,又以己子代之死乎?若义继母,于夫为贤妻,于子为慈母,千载而下,尚能使人挥泪。至于异母兄弟,含冤而争死,凡轻于死者,安肯自私自利,而相处于薄哉?同胞人有余愧矣。

    珠崖令死,后妻生子九岁,前妻之女名初十三岁,相携扶榇以归。法携珠入关者死。继母有珠系臂,弃之。其子拾而置之母奁音连,镜匣。皆不知也。至海关,关吏索之,得珠,曰:“嘻,死矣,谁当坐者?”初恐母服罪,对曰:“父亡之日,母弃系臂,初心惜之,取而置诸镜奁,母不知也”,继母亦以初为实然,怜之,因谓吏曰:“愿且待,幸勿劾儿,儿诚不知也。夫不幸,妾解系臂,忘而置诸奁中,妾当坐。”初固曰:“母哀初孤,而强活之,初当坐。”母不与也,相与涕泣哽咽。送葬者尽哭,路人莫不下泪。关吏执笔垂泣,不能就一字,乃曰:“吾宁坐之,不忍刑慈母孝女也。”俱遣之。后乃知其男也。

    吕氏曰:此天理人情之至也,可泣鬼神,可贯金石,可及豚鱼,可化盗贼。初年十三耳,而能若是,殆天植其性与。而继母之贤,晚世所希,惜也史逸其姓耳。

    李穆姜,南郑人,安众令程文巨之妻也。有二子,而前妻四子,以穆姜非所自出,谤毁日积。穆姜衣食抚字,皆倍所生。或谓母:“四子甚矣,何以慈为?”对曰:“四子无母,吾子有母,设吾子不孝,宁忍弃乎?”长子兴,疾困笃,母亲调药膳,忧劳憔悴。兴愈,呼三弟谓曰:“继母慈仁,出自天性。吾兄弟禽兽其心,惭负深矣。”遂将三弟诣县,陈母之德,状己之罪,乞就刑。县言之郡,郡守表异其母,四子许令自新,皆为孝子。

    吕氏曰:世皆恨继母不慈,而宽于前子之不孝,皆一偏之见也。两不得,两有罪。要之礼责卑幼,则尊长无不回之天。故有闵损,不患衣芦之奸。有王祥,不患守柰之虐。吾因穆

    姜慈,而有感于世之恕前子者,为未公云。

    陈氏,建阳人,余楚继妻也。生子翼,三岁而楚死。陈氏尽以其产与前妻二子。翼年十五,使游学四方。翼在外十五年,成进士以归,迎母入官。后二子贫困,又收养而存恤之。

    吕氏曰:继母每私其所生,能均产业,足矣,况夫产尽让前子!既贫而又恤之,即亲母何加焉?均产,中道也,让产,贤道也。天下无过慈之继母。吾于陈氏,所深取焉。

    慈乳母。乳母所保,他人子也,祇以受人之托,遂尽亲之情。或身与俱死,或以子代死,为人保子,义当如是。

    秦攻魏,破之,杀魏主瑕,诛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国曰:“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夷三族。”乳母与公子俱逃。魏故臣见乳母而识之,曰:“公子安在?”母曰:“不知,虽知之,不可以言。”故臣曰:“国破族灭,子尚谁为乎?且千金重利也。夷族极刑也。汝其图之?”母曰:“见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弃义者,乱也。今持逆乱而求利,吾不为。且为人养子者,务生之,非为杀之也。岂可利赏畏诛,废正义而行逆节哉?”遂逃公子于泽中。故臣以告,秦军争射之。乳母以身蔽公子,遂同死焉。秦王闻之,以卿礼葬乳母,祠之太牢。宠其兄为五大夫,赐金百镒。

    吕氏曰:魏之故臣,可寸斩,可族诛矣。吾又叹乳母短于料人也。设见故臣,号泣而问之曰:“公子安在?”或故臣有问,告以被难,又安知公子不能免乎?彼乳母者,固望故臣协力共谋,以免公子也,讵知又一秦哉?君子贵忠,又贵有智以成其忠,诚而不明,保身以济事,难矣哉。

    义保者,鲁孝公之保母也。姓臧氏,与其子俱入宫,养孝公。鲁人作乱。求孝公将杀之。义保乃令其子,衣公之衣,卧公之处,鲁人杀之。义保遂抱公子以出,遇公舅鲁大夫于外,遂托以公而逃。鲁人高之。《论语》曰:“可以托六尺之孤。”义保之谓也。

    吕氏曰:臧氏贤乎哉!鲁不灭国,不绝嗣,臧氏之力也。鲁之卿大夫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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