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类 谋财骗 盗商伙财反丧财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张应俞 书名:杜骗新书

    张沛,徽州休宁人,大贾也。财本数千两,在瓜州买绵花三百余担。歙县刘兴,乃孤苦林凡民,一向出外,肩挑买卖十余载未归家,苦积财本七十余两,亦到此店买花。二人同府异县,沛一相见乡语相同,认为梓里,意气相投,有如兄弟焉。花各买毕,同在福建省城陈四店卖,房舍与沛内外。

    数日后,兴花卖讫,沛者只卖小半,收得银五百余两。兴见其银,遂起不良念,与本店隔邻孤身一人赵同商议:“我店一客有银若干,你在南台讨荡船等候,侍我拿出来即上船去,随路寻一山庵去躲,与你均分。”赵同许诺。兴佯谓沛曰:“我要同一乡亲到海澄买些南货,今尚未来,要待几日。”一日,有客伙请沛午席,兴将水城挖开,将沛衣箱内银五百余两,悉偷装在自己行李担内,倩顾一人,说是乡里来催,欲去之速。

    兴佯曰:“行李收拾已定,奈张兄人请吃酒,未能辞别。”沛家人曰:“相公一时未归,我代你拜上。”兴即辞人主陈四,陈四亦老练牙人,四顾兴房,兴所挖水城,已将物蔽矣。雇夫佯担海口去,旋即卖纵转南台,乘荡船上水口。

    沛回,陈四曰:“贵乡里已去矣,托我拜上相公。”沛开房门,看衣箱挖一刀痕,遂曰:“遭瘟。”待开看,银悉偷去,四顾又无踪迹。陈四入兴房细看,见水城挖开,曰:“了事不得,今无奈了。但相公主仆二人可雇四名夫直到海澄,我同一大官,更邀□□人讨一荡船到水口。”于是陈四往上寻。

    船至半午,后有船下水来者,问曰:“你一路下来,见一荡船载三人有行李三担上去,赶得着否?”稍子曰:“有三人行李三担在水口上岸去矣。”荡船赶至将晚到水口,并未见一人来往。少须间,见二牧童看牛而归,问曰:“前有三人,行李三担,小官见否?”牧童曰:“其三人入上源壠去矣。”问曰:“那山源有甚乡村?”曰:“无。只有一寺,叫做上源寺。”

    陈四将银五分雇一牧童引路,径至其寺。时将三鼓矣。陈四曰:“我等叫他开门,他必逃走。我数人分作两半,一半守前门,一半守后门。天明,僧必开门,我等一齐拥入,彼不知逃,方可捉得。”众曰:“说得是。”及僧开门,众等拥入。和尚惊曰:“众客官那里来的?”陈四乃道其故。即问那三人是甚时候到寺。僧曰:“到时天色已晚,在那一楼房宿。说他被难,至此逃难。”僧引入,齐拥擒获。见其将沛之银,装作一担,白银七十余两,以鼠尾袋装,另藏在身,悉皆搜出。三人跪下求饶:“是我不良,将他银拿来,他者奉还他,我者乞还我。”

    众等不听他说,将石头乱打半死,行李尽数搬来。三人同系至陈四店内。沛时往海澄尚未归矣。是日客伙与地方众等,岂止数千人看,兴之廉耻尽丧。

    后数日,沛归,谓兴曰:“为你这贼,苦我往返海澄一遭,今幸原银仍在,我也不计较你。今后当做好。若如汝见,定要呈官究治。”兴曰:“须念乡里二字。”曰:“若说乡里,正被乡里误矣。我念前日久与之情不计较你,你急前去。”兴曰:“我银乞还我。”但兴银却被众等拿去。沛因叫众等拿还他,我自谢你。众人曰:“这贼若告官论,命也难保。今不计较,反敢图赖。”众人又欲殴他,沛劝乃止,谓兴曰:“你心不良,所为若此,今反害己,不足恤也。但我自推心,将银五两,与你作盘缠。”兴且感且泣,抱头鼠窜而去。

    噫!久旱甘雨,他乡故知。客于外者,一见乡里,朝夕与游,即成绸缪之交,有如兄弟者,人之情也。

    沛之与兴以同郡乡人,又同兹贸易,与之共店托处,亦处旅者之势然也。何兴之包藏祸心,同室操戈,利其财而盗之。彼之暗渡荡船,自谓得计,岂知天理昭彰,奸盗不容,卒之擒获,丛殴噬脐无及,数十年苦积七十金,一旦失之,图未得之财,丧已获之利,何其愚也。予深有慨焉,故笔之以为奸贪丧心者戒。而因告商者之宜慎,勿如乡里之为盗者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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