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类 买学骗 诈封银以砖换去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张应俞 书名:杜骗新书

    建宁府郝天广世家巨富。有几所庄,多系白米,时建宁无价,其管家罗五,闻省城米价高腾,邀主人带二仆,以米十余船,装往省粜。时宗主王爷,发牌考延建二府,各有告示,将考儒童。米才上船,有一客人带二仆来搭船往剩船中暇坐问其何干?答曰:“王爷家来投书者。”后又谈及可夤缘之事,广有长子出考,言甚合意。只宗主前考甚公,并与私窦,未敢深信其事。至省中,棍辞别去曰:“王爷有公子在学,必共看卷,试与谈尊府事,倘许诺,我再出回你诺,若不出,则事不谐耳。再亦无信。”广曰:“是也。”密遣一仆,纵迹棍所去处,果入学道衙去。数日后出来曰:“事谐矣,可将银对定,以我皮箱藏之,外加封条,银仍与你自收掌。后有名进学,即以皮箱银交出与我。”广思银虽对定,仍是我藏,有何不可,即依言对讫。不知此棍有甚法,银明是广自投自锁,棍只加封票一条而去,再约曰:“今夜间公子或可潜出,我与之同看过,事即美矣。”连候数夜不来,广以皮箱开看,其内尽是砖石,前银已被赚去矣。此为封银防换之戒。

    按:买进学,买帮补,甚至买举人,此事处处有之,岁岁有之。而建宁一府,迭遭骗害为甚。盖建郡民富财多,性浮轻信故也。虽累受骗,而继起营买者未已。此光棍途中,常以逢考建宁为一桩好生意也。

    特其封银法,至今人看不破,明以银与之同封,复还我收,及棍去后开之,则皆砖石矣。或以为有一遁银法,如此神矣哉!上智难防也。惟明鉴于此,勿信为上,若急欲买进,可勿封银,须以榜上有名为定。若只信其漏报,虽至三四次,见全榜矣。亦未可以银付之,方可防其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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