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第九章

类别:子部 作者:宋·钱时 书名:融堂四书管见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鳏,古顽切],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享,许丈切],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下孟切],四国顺之。(明王,明德之王也。遗,忘也。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也。治国,谓诸侯。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治家,谓卿大夫臣家臣。《诗》,大雅抑之篇。觉,悟也。四国,四方国也。)

    前言德教加于百姓,其旨详矣。然天子之孝,又莫大于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而诸侯之孝,又莫大于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卿大夫之孝,又莫大于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于此特变先王而称明王,以发斯义。明者,本心洞然,略无微蔽,故其以孝治天下也。公平一视,略无偏党之私焉,巍巍大君,下视小国之臣,最易忘也,而不敢遗,况建邦设都,为五等之诸侯者乎。是以人心感悦,万国攸同,莫不欢忻爱戴乎。我而我得,以事其先王也。诸侯之于国,卿大夫之于家,事先君,事亲,递递皆然。而其要是只在不遗不侮不失上。然此章专论明王孝治天下,而并及治国治家者,何也?盖天下一心,风化一原。明王在上,而卿大夫无以得人之欢心,诸侯无以得百姓之欢心,则是天下之大体有亏,而所谓孝治者犹未尽也。直是治国者无愧于事先君,治家者无愧于事亲,方为大同之化。夫然,故以之事生,则亲亦欢心也,自然安。以之奉祭祀,则鬼亦欢心也,自然享。普天之下陶陶然,皆春风和气,略无纤毫乖戾,灾害自无由生,略无纤毫违怨,祸乱自无由作,此明王孝治之极功也。故复总结之曰:故明王之孝治天下如此。虽然徒谓之德行,而实未有觉,则亦不能动人矣。惟有觉之德行,常觉常明,同心同感,四国之所以顺也。有觉正谓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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